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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告

来源:兰州日报 2017-06-29 15:35:59

为切实推行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兰州市主城区(含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九州开发区)房产测绘作业的监管,保证房产测绘成果质量,我局决定开放兰州市主城区(含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九州开发区)房产面积测绘市场,兰州市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先行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备案地址通渭路房地产大厦14楼1420办公室,报名时间截止到2017年7月10日。

特此公告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7年6月29日